为有序开展乌鲁木齐市第三十三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结合我园实际情况,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将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开展,时间计划定于2023年5月10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人数和范围

(一)招收小班幼儿120名(额满为止)。

(二)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备注:请各位家长按照招生年龄范围进行报名,如在报名过程中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查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招生条件

(一)乌鲁木齐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非乌鲁木齐市户籍常住适龄儿童。

(三)身体健康、能正常参与活动、家长可自行按时接送、就近居住的幼儿。

三、招生时间

招生简章公布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5月9日

2023年 5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开启二维码图标,可开始网上报名,额满后招生系统自动关闭。

四、网络报名事项

本简章公示期间,请家长认真阅读,提前熟悉流程,确保顺利完成报名。

(一)报名流程(共三步):家长扫描二维码(填写信息、上传照片)报名——幼儿园在线审核——通知结果。

第一步:扫码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家长需扫描报名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写、上传相关信息材料(照片一定要清晰,否则无法识别)。现在二维码是关闭状态。

开启后需要填写的信息内容:幼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幼儿身份证号、族别、幼儿健康状况、幼儿居住地址、监护人姓名(父或母只填一方即可)、联系电话(父或母只填一方即可)。

需要上传的内容:幼儿本人户口页(原件照片)、户口本户主首页(原件照片)。

选填项:个人特殊情况说明

第二步:在线审核,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完成网上审核工作。

第三步:通知结果,对于符合入园条件且报名成功的幼儿,当天24时前,幼儿园会电话联系家长,完成进一步通知。

五、报名须知及监督电话

(一)本着诚信的道德准则,维护幼儿园报名招生工作正常秩序,网上报名所填信息和所传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如有虚假内容,影响孩子入园, 后果由监护人自行负责。

(二)1名适龄幼儿只能报名成功1次。如需为双胞胎幼儿报名,请在报名系统中的“个人特殊情况说明”栏中备注为“双胞胎”(报名时只填报一名幼儿信息即可)。

(三)报名内容提交后不能修改,请提交前认真核对所填资料。

(四)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在当天24时前如果联系不上家长,视为自动放弃入园报名资格。

(五)乌鲁木齐市第三十三幼儿园位于宁波街新馨美寓小区院内,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991-7675097 19990153264

(六)招生监督电话

区教育局纪检科电话:3673780

区教育局幼教办电话:3635085 3670995

提示:请于工作时间沟通联系。

如需代秒服务请联系九叔代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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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序开展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三幼儿园[高新区(新市区)冶建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结合我园实际情况,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将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开展,时间计划定于2023年5月10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人数和范围

(一)招收小班幼儿75名(额满为止)。

(二)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备注:请各位家长按照招生年龄范围进行报名,如在报名过程中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查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招生条件

(一)乌鲁木齐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非乌鲁木齐市户籍常住适龄儿童。

(三)身体健康、能正常参与活动、家长能自行按时接送、就近居住的幼儿。

三、招生时间

招生简章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5月9日。

2023年5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开启二维码图标,可开始网上报名,额满后招生系统自动关闭。

四、网络报名事项

本简章公示期间,请家长认真阅读,提前熟悉流程,确保顺利完成报名。

(一)报名流程(共三步):家长扫描二维码(填写信息、上传照片)报名——幼儿园在线审核——通知结果。

第一步:扫码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家长需扫描报名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写、上传相关信息材料(照片一定要清晰,否则无法识别)。现在二维码是关闭状态。

开启后必须填写的信息内容:幼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幼儿身份证号、族别、幼儿健康状况、幼儿居住地址、监护人姓名(父或母只填一方即可)、联系电话(父或母只填一方即可)。

必须上传的内容:幼儿本人户口页(原件照片)、户口本户主首页(原件照片)。

选填项:个人特殊情况说明

第二步:在线审核,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完成网上审核工作。

第三步:通知结果,对于符合入园条件且报名成功的幼儿,当天24时前,幼儿园会电话联系家长,完成进一步通知。

五、报名须知及监督电话

(一)本着诚信的道德准则,维护幼儿园报名招生工作正常秩序,网上报名所填信息和所传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如有虚假内容,影响孩子入园, 后果由监护人自行负责。

(二)1名适龄幼儿只能报名成功1次。如需为双胞胎幼儿报名,请在报名系统中的“个人特殊情况说明”栏中备注为“双胞胎”(报名时只填报一名幼儿信息即可)。

(三)报名内容提交后不能修改,请提交前认真核对所填资料。

(四)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在当天24时前如果联系不上家长,视为自动放弃入园报名资格。

(五)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三幼儿园[高新区(新市区)冶建幼儿园]位于新市区西环北路799号冶建小区内,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991-3752327 13239919860 13999908104

(六)招生监督电话

区教育局纪检科电话:3673780

区教育局幼教办电话:3635085 3670995

提示:请于工作时间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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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序开展乌鲁木齐市第十五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结合我园实际情况,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将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开展,时间计划定于2023年5月10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人数和范围

(一)招收小班幼儿75名(额满为止)。

(二)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备注:请各位家长按照招生年龄范围进行报名,如在报名过程中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查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招生条件

(一)乌鲁木齐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非乌鲁木齐市户籍常住适龄儿童。

(三)身体健康、能正常参与活动、家长能自行按时接送、就近居住的幼儿。

三、招生时间

招生简章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5月9日。

2023年5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开启二维码图标,可开始网上报名,额满后招生系统自动关闭。

四、网络报名事项

本简章公示期间,请家长认真阅读,提前熟悉流程,确保顺利完成报名。

(一)报名流程(共三步):家长扫描二维码(填写信息、上传照片)报名——幼儿园在线审核——通知结果。

第一步:扫码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家长需扫描报名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写、上传相关信息材料(照片一定要清晰,否则无法识别)。现在二维码是关闭状态。

开启后需要填写的信息内容:幼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幼儿身份证号、族别、幼儿居住地址、监护人姓名(父或母只填一方即可)、联系电话(父或母只填一方即可)。

需要上传的内容:幼儿本人户口页(原件照片)、户口本户主首页(原件照片)。

第二步:在线审核,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完成网上审核工作。

第三步:通知结果,对于符合入园条件且报名成功的幼儿,当天24时前,幼儿园会电话联系家长,完成进一步通知。

五、报名须知及监督电话

(一)本着诚信的道德准则,维护幼儿园报名招生工作正常秩序,网上报名所填信息和所传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如有虚假内容,影响孩子入园, 后果由监护人自行负责。

(二)1名适龄幼儿只能报名成功1次。如需为双胞胎幼儿报名,请在报名系统中的“个人特殊情况说明”栏中备注为“双胞胎”(报名时只填报一名幼儿信息即可)。

(三)报名内容提交后不能修改,请提交前认真核对所填资料。

(四)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在当天24时前如果联系不上家长,视为自动放弃入园报名资格。

(五)乌鲁木齐市第十五幼儿园位于新市区桂林路161号(桂林小区东院对面),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991-3812892 18609920402 18699155492

(六)招生监督电话

区教育局纪检科电话:3673780

区教育局幼教办电话:3635085 3670995

提示:请于工作时间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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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序开展乌鲁木齐市第十四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结合我园实际情况,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将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开展,时间计划定于2023年5月10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人数和范围
(一)招收小班幼儿220名(额满为止)。
(二)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备注:请各位家长按照招生年龄范围进行报名,如在报名过程中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查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招生条件
(一)乌鲁木齐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非乌鲁木齐市户籍常住适龄儿童。
(三)身体健康、能正常参与活动、家长能自行按时接送、就近居住的幼儿。
三、招生时间
招生简章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5月9日。
2023年5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开启二维码图标,可开始网上报名,额满后招生系统自动关闭。
四、网络报名事项
本简章公示期间,请家长认真阅读,提前熟悉流程,确保顺利完成报名。
(一)报名流程(共三步):家长扫描二维码(填写信息、上传照片)报名——幼儿园在线审核——通知结果。
第一步:扫码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家长需扫描报名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写、上传相关信息材料(照片一定要清晰,否则无法识别)。现在二维码是关闭状态。
开启后需要填写的信息内容:幼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幼儿身份证号、族别、幼儿居住地址、监护人姓名(父或母只填一方即可)、联系电话(父或母只填一方即可)。
需要上传的内容:幼儿本人户口页(原件照片)、户口本户主首页(原件照片)。
第二步:在线审核,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完成网上审核工作。
第三步:通知结果,对于符合入园条件且报名成功的幼儿,当天24时前,幼儿园会电话联系家长,完成进一步通知。
五、报名须知及监督电话
(一)本着诚信的道德准则,维护幼儿园报名招生工作正常秩序,网上报名所填信息和所传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如有虚假内容,影响孩子入园, 后果由监护人自行负责。
(二)1名适龄幼儿只能报名成功1次。如需为双胞胎幼儿报名,请在报名系统中的“个人特殊情况说明”栏中备注为“双胞胎”(报名时只填报一名幼儿信息即可)。
(三)报名内容提交后不能修改,请提交前认真核对所填资料。
(四)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在当天24时前如果联系不上家长,视为自动放弃入园报名资格。
(五)乌鲁木齐市第十四幼儿园位于新市区北纬一路100号,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991-7923319 15981751568
(六)招生监督电话
区教育局纪检科电话:3673780
区教育局幼教办电话:3635085 3670995
提示:请于工作时间联系。
温馨提示:乌鲁木齐市第十四幼儿园,2023年秋季新生网上报名是唯一招生方式,免费报名(报名成功后,幼儿将于2023年9月入园),请勿轻信他人许诺和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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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友爱幼儿园教育集团简介
保定市友爱幼儿园隶属保定市莲池区教体局,是河北省示范性公办幼儿园,创办于1988年。我园秉承让每一粒“种子”在沃土中萌芽而出、拔节有声、硕果盈枝的办学宗旨;牢固“深耕细作、润泽共生”办园思想;坚持“特色友爱、品质友爱、幸福友爱”的办学定位和“养正育苗、顺性而育”的种子文化核心理念;确立“蒙以养正,为孩子终身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构建师生共同成长的幸福乐园的办园目标;实施培养“品德好、身体好、习惯好、性格好、创艺好”的适应社会的幸福儿童的发展愿景,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提升办园水平,形成一日生活规范化、安全保障细致化、教研活动常态化、课题研究特色化、体育锻炼经常化、家长工作开放化的办园特色。
友爱幼儿园发挥品牌效应,全速开启集团办学莲池模式,2019年成立友爱教育集团,由友爱总园、东韩蒋分园、连庄分园、阮庄分园、三庄子分园、银定庄安置区文锦分园、付村安置区分园七个园区组成,一园一品,优质资源覆盖,名园之火燎原,形成新型1+N+X合作关系和发展共同体。多次被授予“河北省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河北省现代信息技术实验学校”、“保定市学前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保定市三八红旗集体”、“全区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实绩突出单位”、“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莲池区支教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为确保2023年文锦分园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莲池区教育体育局关于招生的相关要求,按照“户籍优先、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结合幼儿园实际,特制定保定市友爱教育集团文锦分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发展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到幼有优育,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高质量发展。
招生范围
1.优先招收莲池区银定庄村户籍且符合入园年龄及条件的幼儿;持有本市户籍或暂住本区(居住证)符合政策要求的幼儿。
2.享受相关优招政策的人员子女,入园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3.符合入园条件的周边居住的幼儿(不受户籍和区域限制)。
招生对象与招生人数
1.中大班(2019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小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小小班(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无慢性疾病和传染病、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2.计划招收幼儿人数:90人。
报名方式及流程
面向社会公开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电话报名、线下报名、顺序报名方式。
1.家长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保定市友爱幼儿园”“保定市友爱幼儿园文锦分园”了解报名详情。
2.2023年4月13日在友爱幼儿园文锦分园门口、银定佳苑南门口、友爱幼儿园门口同时设置报名点进行线下报名,届时将同步开放线上报名通道,家长可以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填写资料进行预报名。
3.招生预报名工作4月13日正式启动,报满截止。
审核及复审
面向社会公开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电话报名、线下报名、顺序报名方式。
1.预报名成功的幼儿家长,我园将以电话(微信公众号公布)形式通知,届时请家长带领幼儿并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文锦分园进行现场审核登记。
2.参观文锦分园,初步建立家园共育桥梁,随后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合格名单及体检、手续办理事宜。 (注:录取顺序按照方案中招生范围进行,按照空位量逐个往下录取)
河北省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标准:原则上每生每年500-1000元。资助资金优先用于直接减免在园儿童保教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减免餐费,不再发放给儿童及其家长。
资助比例:受助儿童占在园儿童的10%左右。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家长或监护人向所在幼儿园申请。
咨询及报名通道
文锦教育热线:5098868 15511257557
田老师:17731870735 邱老师:13582284385 刘老师:15032473723袁老师:18031236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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