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兰陵县幼儿园秋季学期招生报名公告
为规范有序开展幼儿园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全县幼儿园招生秩序,现就我县2026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5日9:00起至2026年8月31日24:00止。
二、报名方式
登录“爱山东”APP进行网上报名。
三、招生对象
托班:2023.9.1—2024.8.31出生的幼儿;
小班:2022.9.1—2023.8.31出生的幼儿;
中班:2021.9.1—2022.8.31出生的幼儿;
大班:2020.9.1—2021.8.31出生的幼儿。
四、招生园所和计划
五、录取办法
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录取,各园根据招生计划额满为止;小区配套园优先招收本小区业主子女。
六、优先保障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享受教育优待,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就读。
七、报名指引
详见附件。
八、入园要求
(一)做好体检。新生入园前,按照要求进行体检,家长按照规定的入园时间,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健康查体等证明,到幼儿园报到入园。
(二)规范报到。被录取的幼儿,家长要在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招生未尽事宜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性文件执行。
九、注意事项
一、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招生入园工作
1.坚持“相对就近、应收尽收”原则。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幼儿园。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招生方案、咨询电话等信息,严格招生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收费管理,强化资金监管保障
1.落实大班幼儿免保教费政策。凡在我县公布的幼儿园“白名单”内入园的大班幼儿享受“大班免保教费政策”。一是幼儿符合大班入园年龄(年龄满5周岁),就读大班或混龄班;二是公办幼儿园在读大班幼儿,保教费全免;三是民办幼儿园在读大班幼儿,仅需缴纳原收费标准中扣除国家减免部分后的差额费用。
2.规范收费周期及项目。幼儿园保教费需按月、季度或学期缴纳,不得跨学期进行预收费。严禁幼儿园擅自收取材料费、书本费、降温(取暖)费以及各类特色课程费等各类违规费用。
3.幼儿园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家长缴费后,须主动索要正规缴费单据。
咨询电话: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学前教育工作股 0539-528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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