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幼儿园2026年秋季小班招生报名公告
为规范有序做好2026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宁强县2026年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现将宁强县幼儿园2026年秋季小班招生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概况
招生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招生计划
招收200名幼儿,其中汉源户籍适龄幼儿180名,非汉源户籍适龄幼儿20名。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http://36.133.254.171:8088/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宁强县幼儿园
咨询电话
黎老师:13891656335
汉源户籍幼儿报名工作流程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汉源户籍幼儿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上午8:30—下午14:00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审核户籍在钟鼓楼、羌州路、汉源街道办其他社区及村的幼儿资格。
2.现场资格审核流程
请家长带上户口簿及家长身份证到县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请家长扫码并自行填写幼儿基本信息(提醒各位家长一定认真填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出现问题会影响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幼儿名单于2026年8月20日下午18时在宁强县幼儿园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请家长关注并及时核对信息,如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3891656335)进行更正,核对信息时间截至为2026年8月20日下午20时。
3.网上注册
8月21日9时至8月22日9时,家长进入汉源户籍幼儿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相关资料。
4.网上报名
8月22日上午10时开始网上报名,网址:http://36.133.254.171:8088/。同一注册用户(同一身份证号码)仅限一人登录,不得有多人同时登录报名。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已入园建立过幼儿学籍的本次不得再注册报名),方可输入相关信息报名。届时将邀请县教体局纪检组、县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代表、幼儿教师代表全程监督。
5.分班公示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家长于8月22日19时以后在县幼儿园园外公示栏查看幼儿分班情况,并按幼儿所在班级扫码进群。
非汉源户籍幼儿报名工作流程
1.网上注册
8月21日9时至8月22日9时,家长进入非汉源户籍幼儿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相关资料。
2.网上报名
2026年8月22日上午10时开始网上报名。届时将邀请县教体局纪检组、县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代表、幼儿教师代表全程监督。
3.现场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家长带上审核资料于8月22日10:30——14:00到县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请各位家长依据附件内容,提供其中一项所属类别资料来园进行资料审核)。
4.分班公示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请家长于8月22日19时以后在县幼儿园园外公示栏查看幼儿分班情况,并按幼儿所在班级扫码进群。
附件:现场资审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户籍类
户口簿及家长身份证(幼儿、学生户籍必须与家长户籍在同一户口簿) ;幼儿、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其中学生是收养的孤儿,还需要提供民政等部门的证明材料)。
二、优待政策类
1.户口簿及家长身份证(幼儿、学生户籍必须与家长户籍在同一户口簿);幼儿、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
2.符合享受优待政策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审批表(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证明和当年1-6月工资流水证明;材料上必须签上经办人的名字、联系电话、盖上单位公章)。
3.房产相关证明材料或租房合同。
三、房产类
1.户口簿及家长身份证(幼儿、学生户籍必须与家长户籍在同一户口簿);幼儿、学生与房产所有人(仅指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
2.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证(其中无证的按揭购房但实际入住的需提供经过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交款正式发票、银行还贷流水证明;廉租房、公租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等需提供原始租房合同或原始购买房屋合同等证明材料;自建房无证的需提供房屋建设审批原始合法手续;拆迁户无住房的需提供原始拆迁安置协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的需提供原始购房合同、交款正式发票等)。
3.提供住房地当年1—6月缴纳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正规发票。
四、随迁就学类
1.户口簿及家长身份证(幼儿、学生户籍必须与家长户籍在同一户口簿);幼儿、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
2.家长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文件(必须签上经办人的名字、联系电话、盖上单位公章)和当年1-6月工资流水证明(必须签上经办人的名字、联系电话、盖上单位公章)。
3.需提供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仅非宁强县户籍的提供此项)。4.家长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签上经办人的名字、联系电话、盖上单位公章)。5.租房合同。
五、就业经营类
1.户口簿及家长身份证(幼儿、学生户籍必须与家长户籍在同一户口簿);幼儿、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
2.营业执照(查验时仍登记在册且实际经营)。
3.租房合同。4.非宁强户籍的需提供家长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签上经办人的名字、联系电话、盖上单位公章)。
六、本县进城务工类
1.户口簿及家长身份证(幼儿、学生户籍必须与家长户籍在同一户口簿);幼儿、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
2.父母在县城的务工合同或证明(必须签上经办人的名字、联系电话、盖上单位公章)。
3.租房合同。4.务工单位出具的一年工资流水单(必须签上经办人的名字、联系电话、盖上单位公章)。
注意事项
1.幼儿户籍迁入汉源街道办的时间界定为2026年1月1日前,不含2026年1月1日。(特别提醒:如户口本上只有幼儿一人,则不符合报名条件;幼儿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其中幼儿如果是收养孤儿,还需要提供民政等部门的证明材料)。
2.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齐全,一旦查实存在虚假资料,将取消城区园校入学(园)资格。对造成矛盾纠纷、社会不良影响等问题的,将移送纪检监察、司法公安等部门,依法依规依纪对开具虚假材料的个人、单位及相关当事人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未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幼儿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其学位。
5.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充足,请不要提前排队扎堆。
6.家长入园时不穿高跟鞋、不吸烟、不随地吐痰,审核完成的家长不在园内逗留。
7.请各位家长将各自的交通工具有序停放在离幼儿园100米以外的位置,避免造成交通拥堵,确保安全。
如需代秒服务,请联系九叔代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