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城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通告
为有序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我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由县教科体局统一组织领导,城区各公办幼儿园具体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
小班: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中班:年满4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大班:年满5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范围
(一)县城适龄幼儿
1.户口类。户口是南安镇的。提供材料:户口簿及复印件。
2.购房类。户口是大余县,非南安镇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南安镇范围内购房的。提供材料: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房管部门盖章确认的购房合同、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保障性住房类。在县城拥有保障性住房的居民适龄子女。提供材料: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经商务工类。2021年12月31日前在大余县南安镇范围内经商或企业务工,且现在仍在县城正常经商或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经商类提供材料:营业执照、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材料:就业合同、近半年工资流水、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教育优待政策类。
高层次人才、外商投资人、消防救援人员、军人(含烈士)子女入学、抗疫医务人员、现任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城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子女,相关证明材料8月5日前交县教科体局学前教育股,审核认定后,由县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入学,并向社会公示。
1.县域内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外商投资人子女入学,按照市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高层次人才需提供家长毕业证书和县委组织部出具的人才录用证明;外商投资人需提供县商务局出具的证明,仅限企业高管人员的子女。
2.军人子女入学按照《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赣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规定执行,军人子女指现役军人及烈士的子女,需提供现役部队及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3.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按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9〕10号)规定执行,需提供市县消防救援部门、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4.赴湖北武汉、上海、南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适龄子女,需提供县卫健委及相关医院出具的证明。
5.现任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需提供证书原件;城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子女由本人所工作幼儿园出具证明,仅限子女上本人所工作的幼儿园。
四、招生程序及具体事项:
1.预报名时间:2022年8月6日上午9:00准时开始报名,额满为止。
2.报名方式:
(1)幼儿家长关注“大余县城区公办幼儿园网上报名平台
(2)幼儿家长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学校一栏请选择“大余县水城幼儿园本部”或“大余县水城幼儿园西门园区”、“大余县水城幼儿园江临园区”、“大余县东门幼儿园”,意向年级选择“小班”或“中班”、“大班”(如图示)。所有内容必须准确详细填写。(注:每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报一个园区)
(3)信息提交后显示网上报名成功,家长自行截图留存(复审时需出示截图)。
五、现场审核
1.审核时间:8月6日下午3:00-5:00(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审核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名额)
2.审核地点:网上预报名成功的幼儿园本部
3.审核要求:
请携孩子本人前往,并提供县城适龄幼儿对应报名类型提供相应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网上预报名显示“报名成功”家长自行留存的截图、幼儿出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预防接种原件、预防接种证复印件。
5.防疫要求:
(1)进入幼儿园,所有人员需经查验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码、佩戴口罩方可入园。
(2)近14日内去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禁止入园。
(3)审核现场所有人员无论在候场室还是面试室都要戴好口罩,并保持间隔1米的距离。
(4)审核完成后立即离园,不得在园内逗留。
六、其它事项
1.通过现场审核的幼儿,幼儿园将发放入园体检通知单,并请家长带幼儿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入园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录取。
2.请家长按时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复审,逾期不予受理,报名信息及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3.相关单位出具证明,必须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务必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对开具的证明负责。
本招生方案由县教科体局负责解释。
如需代秒服务请联系九叔代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