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滦区实验幼儿园、第三幼儿园、第四幼儿园2023年秋季补充招生信息登记公告
双滦区实验幼儿园2023年秋季补录招生信息登记公告
根据招生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录招收2023年秋季入园新生。
一、招生范围
住房在棋盘地村以西(含棋盘地村)至汇通路(大管子)以东,非农业户口所在地为双塔山和元宝山派出所,农业户口属于棋盘地和团瓢村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三、招生计划
补录招收小班新生30名。
四、招生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4日上午10:00。
2.报名网址——外网用户登录地址为:218.11.139.6:5588,政府网用户登录地址为:10.216.4.253:5588。
3.报名流程:报名时间开始后,输入登录网址直接打开信息登记界面,填报拟入学幼儿信息,信息填报完毕后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成功后直接跳转到信息审核界面,等待信息审核即可,名额报满后系统自动停止。
注意事项:本次补录为3个幼儿园同时报名,信息登记界面相同,注意填报时选择“实验幼儿园”,信息填报后不能修改,登记信息必须和相关证件保持一致。在报名过程中若出现失败等情况,请注意提示信息。有关户籍和住房信息,幼儿园要现场核实,如填写信息不真实将影响幼儿入园,不符合招生条件的不要参与报名。重复报名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初审预报名人员
幼儿园将电话通知预报名成功的幼儿家长到园初审,初审时带好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适龄幼儿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的户口本(即幼儿户口不能在其他人名下)。
2.和幼儿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即不能借用其他人房产证),持购房合同的需提供购房发票和近三个月份水费、电费收据。
(三)幼儿园带初审合格人员的相关证件到住建局和派出所核实。
(四)幼儿园对于通过审核的幼儿发放入园通知书。
双滦区第三幼儿园2023年秋季补录招生信息登记公告
根据招生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录招收2023年秋季入园新生。
一、招生范围
幼儿户口所在地为在双塔山派出所,并且住房在汇通路(大管子)以西至万和城以东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三、招生计划
补录招收小班新生20名。
四、招生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4日上午10:00。
2.报名网址——外网用户:登录地址为:218.11.139.6:5588;政府网用户登录地址为:10.216.4.253:5588。
3.报名流程:报名时间开始后,输入登录网址直接打开信息登记界面,填报拟入学幼儿信息,信息填报完毕后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成功后直接跳转到信息审核界面,等待信息审核即可,名额报满后系统自动停止。
注意事项:本次补录为3个幼儿园同时报名,信息登记界面相同,注意填报时选择“第三幼儿园”,信息填报后不能修改,登记的信息必须和相关证件保持一致。在报名过程中若出现失败等情况,请注意提示信息。有关户籍和住房信息,幼儿园要现场核实,如填写信息不真实将影响幼儿入园,不符合招生条件的不要参与报名。重复报名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初审预报名人员
幼儿园将电话通知预报名成功的幼儿家长到园初审,初审时带好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适龄幼儿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的户口本(即幼儿户口不能在其他人名下)。
2.和幼儿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即不能借用其他人房产证),持购房合同的需提供购房发票和近三个月份水费、电费收据。
(三)幼儿园带初审合格人员的相关证件到住建局和派出所核实。
(四)幼儿园对于通过审核的幼儿发放入园通知书。
双滦区第四幼儿园2023年秋季补录招生信息登记公告
根据招生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录招收2023年秋季入园新生。
一、招生范围
棋盘地村以东(不包括棋盘地村)至广仁岭隧道以西,北至三岔口村御景家园(包括)的有入园需求的适龄幼儿,适龄幼儿户籍和住房至少有一项在招生范围内的幼儿可录取。
二、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三、招生计划
补录招收小班新生20名。
四、招生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4日上午10:00。
2.报名网址——外网用户登录地址为:218.11.139.6:5588,政府网用户登录地址为:10.216.4.253:5588。
3.报名流程:报名时间开始后,输入登录网址直接打开信息登记界面,填报拟入学幼儿信息,信息填报完毕后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成功后直接跳转到信息审核界面,等待信息审核即可,名额报满后系统自动停止。
注意事项:本次补录为3个幼儿园同时报名,信息登记界面相同,注意填报时选择“第四幼儿园”,信息填报后不能修改,登记的信息必须和相关证件保持一致。在报名过程中若出现失败等情况,请注意提示信息。有关户籍和住房信息,幼儿园要现场核实,如填写信息不真实将影响幼儿入园,不符合招生条件的不要参与报名。重复报名取消录取资格。
(二)初审预报名人员
幼儿园将电话通知预报名成功的幼儿家长到园初审,初审时带好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适龄幼儿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的户口本(即幼儿户口不能在其他人名下)。
2.和幼儿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即不能借用其他人房产证),持购房合同的需提供购房发票和近三个月份水费、电费收据。
(三)幼儿园带初审合格人员的相关证件到住建局和派出所核实。
(四)各园对于通过审核的幼儿发放入园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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